西藏收藏家协会章程(草案)
日期:
2014-02-28 14: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全名称为:西藏收藏家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西藏收藏家协会由区内外热爱西藏和西藏文化的收藏家、收藏爱好者以及从事传统艺术创研、开发的专家、学者和爱好者组成,协会为学术性、联合性、松散性、地方性社会团体。会员均为自愿结成,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西藏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为抢救、搜集、整理、开发、利用西藏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繁荣、富强、文明的新西藏做出贡献。
第四条 西藏收藏家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