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收藏家协会章程(草案)
日期:
2014-02-28 14:51
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登记管理机关为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并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西藏收藏家协会办公地点为,拉萨市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院内。并在北京、成都等地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发展会员,壮大队伍。全面摸清区内外的收藏家、收藏爱好者有关专家及民间艺人的情况,建立其业务档案,构筑其联络网站。团结、联合、鼓励热爱西藏文化的区内外各界人士为挖掘,保护、研究、弘扬西藏民族优秀文化努力。
(二)保护、抢救西藏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以协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