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收藏家协会章程(草案)
日期:2014-02-28 14:51
遍查、调研,建立民间艺术档案及民间艺人档案,以对此进行抢救保护,并对民族手工艺进行开发、利用,以从中获得社会和经济的双重效益;条件成熟时,设立藏文化收藏基金。
  (六)为区内外宣传工作,藏学工作,文艺事业进行服务与合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西藏、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并承认本协会章程,遵守协会制度的区内外自愿加入者。
  (二)有一定的收藏历史及藏品,对本人藏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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