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
日期:
2014-04-14 16:18
项政策。 (一)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 (二)各级人民政府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 (三)各级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 (四)新华通讯社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 (五)军事部门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 (六)大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和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刊物。 (七)科技图书和科技期刊。 三、全国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销售出版物的增值税,继续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 四、继续实施下列发展电影事业的五项经济政策。 (一)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