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物拍卖不再进行分类
日期:2015-07-13 15:03
有过几次松绑。按照1982年11月1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不是商品,私人收藏的文物,除了送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
1992年10月,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推动下,1992北京国际拍卖会举行,国家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批准为内地此次首场文物拍卖提供了2188件上至商周青铜器、玉器的拍卖品,文物拍卖终于有了一个开端。
此后,国家文物局把文物拍卖提到了议事日程,于1994年7月下发了《关于文物拍卖试点问题的通知》和《文物境内拍卖试点暂行管理办法》,1995年,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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