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物拍卖不再进行分类
日期:2015-07-13 15:03
准了北京翰海、中国嘉德、北京荣宝等六家公司为文物拍卖试点单位。
1997年,《拍卖法》的颁布实施,为文物拍卖敞开了大门。只要具备1000万元注册资金的拍卖公司,在拍卖品得到当地文物局审核的前提下,都可以经营文物拍卖。
2003年,为了进一步规范文物拍卖,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对申领和颁发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活动,必须依法申领和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文物拍卖许可证和文物拍卖资质分类制由此产生,并延续至今。
该文件将拍卖经营范围按品种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陶瓷、玉、金属器等,第二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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