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将军书画院举办书画大奖赛收取参赛费的复函
日期:2013-09-26 09:47
  发布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鲁价费函[2001]22号
  山东省将军书画院:
  你院关于举办将军杯书画大奖赛收取参赛费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在举办此次比赛时每幅参赛作品一次性收取30元的参赛费,专项用于组织该项比赛。该收费为经营性收费,你院须在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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