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日期:2018-11-27 16:41
拍卖前予以说明。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拍卖。
  第五十一条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第五十二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三条 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后,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
  第五十四条 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账簿、拍卖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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