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书画市场管理办法
日期:2018-11-27 16:43
名懂外语的服务人员;
  (三)营业面积不得少于三十平方米。
  第九条 凡有外销书画业务的书画店要保证书画作品质量。由文化局牵头,会同物价、工商、文物、对外经贸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外销书画评审小组,对外销书画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者方可外销,并不定期地对外销书画进行检查,保证外销书画质量。
  第十条 单位或个人组织书画展销、展览、义卖、拍卖要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对外国人和境外人员(包括港、澳、台同胞,下同)销售时必须经外销书画评审小组审定。
  出国展销、外销的书画作品需经外销书画评审小组审定,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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