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文物保护法》
日期:
2013-12-23 14:51
(一)编者注:此处略。
(二)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三) 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
(四) 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计划和设计施工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文物修缮保护工程应当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和